[重要通知] 賽席爾公司要求存放會計紀錄




[重要通知] 賽席爾公司要求存放會計紀錄

尊敬的客戶 您好:

塞席爾於2021年8月6日公佈國際商業公司法的增修條文《International Business Companies (Amendment) Act, 2021》,規範公司須將會計紀錄(accounting records)存放於註冊辦公室。

1. 會計紀錄包含但不限於下列文件:
A. 銀行對帳單Bank Statements
B. 收據Receipts
C. 發票Invoices
D. 傳票Vouchers
E. 產權文件Title Documents
F. 合約Contracts and Agreements
G. 分類帳Ledgers
H. 其他交易紀錄相關文件Any other documentation underpinning a transaction

**每年亦須準備財務報表(Financial Summary)。惟此報表格式政府仍在研擬中,待確認後將會另行提供。
2. 紀錄收集時間點:2021年底回推七年,亦即須提供自2015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之會計紀錄。成立未滿七年之公司請提供自設立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之會計紀錄。

3. 提交時間
A.    第一年:2022年1月31日前。
B.     之後每年分為上下年度,分別於7月31日與隔年的1月31日前。
4. 提交方式:正本仍由公司自行保管(除非政府要求提供),請準備影本文件即可。所有會計紀錄均須為英文。

5. 服務費用:第一年不收取文件存檔費,第二年起我司會視政府調閱紀錄的積極度評估。

6. 罰款:若未按時合規提交會計紀錄,政府將處以最高金額USD10,000罰款,我們建議客戶應盡速整理相關資料並在期限前提供。

以上資訊,針對小型公司可能可以豁免財務報表(Financial Summary),我司正在與政府確認如何判定公司規模大小。我們理解七年的紀錄收集將是龐大的作業,盼藉由首年不收存檔費的優惠,幫助各公司共同面對此挑戰。

若有任何問題,請不吝隨時聯繫BEP辦公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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